下列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夫妻共同拥有:
1.薪金奖励;
2.生产经营所得;
3.知识产权收益;
4.从继承或捐赠中获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对于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有同等的权利。配偶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平等分割。按照生产.生活实际需要.财产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夫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共同拥有的财产,如果分割遗产,除有协议外,应首先将共有财产的一半分配给配偶,其余的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配偶一方死亡后,生存配偶有权分割共同财产并继承死者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