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人将其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如果这种投资所获得的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则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对该公司或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利润分配部分,如股权分红,应为夫妻共同所有;
2.当事人将属于个人的房屋出租,由于房屋这一重要的生活资料,基本上由夫妻双方共同进行经营管理,包含维修.修理,所获得的租金实际上是夫妻共同经营后的一种收入,因此,一般认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租金是共有的。但是,如果房主有证据表明,实际上出租房屋的经营管理只由一方进行,那么婚姻存续期间的租金收入应归入房产所有者个人。
3.由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债券所得利息,或用于储蓄而得的利息,由于利息是债券或储蓄本金必然产生的孳息,不像投资收益有风险的物质,应依本金或原物的所有权归个人所有。总之,有些夫妇在离婚时还没有把房子抵押完,这样就形成了共同债务,对房产分割时双方可以商量,再用共同财产将贷款还清,拿到房产的一方按房产价值分一半。如果夫妻双方都想取得房产,协商无法解决,则有可能通过法院审理判决解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