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孩子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写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仅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而该房屋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不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次离婚,结婚后不参与财产分割!也就是,例如,男方给父母钱,由父母出面买全款,再赠送给男方。买受人为男方父母,买房时要先登记男方父母的姓名,再办理赠与手续,受赠人为男方,房屋也应属个人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