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薪金和奖金。薪金是指用人单位及时向劳动者支付的金钱或实物,它是雇主为了鼓励劳动者,向其提供金钱或实物,以鼓励其劳动者,以奖励其劳动者。
2.生产经营收入。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收入,从事自营.出租.承包业务,属夫妻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以农村承包经营者的名义,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从事生产和商业活动,或以个人合伙的名义进行合伙,并依照"独资法"或"公司法"规定从事生产或商业活动所获得的资金或类型。
3.知识产权收入。知识产权包括人格权与财产权,只有作者和发明创造人才具有人格权;在知识产权中,权利人可以通过对夫妻双方知识产权的转让或许可而获取知识产权。
4.来自财产的继承或捐赠。夫妻双方或任何一方或双方在婚姻中取得的财产,均属双方共有财产。例如已故父母一方或双方继承的遗产,以及一方或双方在婚姻中得到的礼物和礼物。然而,如果继承人在遗嘱中表示某项遗产只属于夫或妻,或者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一项财产仅授予了夫妻一方或一方,那么,法律就应该尊重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尊重一方配偶的继承和赠与。赠与财产不得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5.夫妻共同拥有的其他财产。在实际生活中,双方应当共同拥有以下主要类别的财产:
(一)婚后财产改良后的增值部分,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对一方婚前拥有的房屋进行装修、翻新和改造,从而增加建筑物的价值,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所有;
(二)婚后夫妻财产窒息,是指配偶双方的共同财产,如存款利息;
(三)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次脱产而获得的一笔工龄补偿,是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
(四)丈夫或妻子偶然获得的奖金或奖金;
(五)夫妻在婚姻期间领取的退休金.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是夫妻共有的财产;
(六)配偶的共同债权人是配偶双方的共有财产,如配偶共同生产和经营而产生的债权。
现代社会,婚姻往往能在婚后获得一大笔财产,这些财产很可能是由亲友继承,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夫妻哪一方的亲属的遗产,其继承的财产都应包括在夫妻的共同财产内,也就是说,在离婚时,双方都要分开。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