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如果存在下列法定撤销事由的话,仍然可以撤销: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的;
未能履行赠与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此外,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明显恶化,严重影响到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