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于按份共有的财产,按照已经存在的份额来划分;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自由分割;
2.如果共有人出卖其所占有的份额,那么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3.不能分割的财产或被分割后有损毁价值的财产,应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办法处理;
4.如果共有人下落不明,他们的份额就会被保留;如果共有人死亡,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财产受益人将参与分配;
5.如果共同财产上有债务负担,应明确各自共有人所承担的债务的份额及其偿还方式;
6.如果由于合伙关系终止等原因造成财产分割,则应提交合伙关系或其他合作关系终止的证明;在日常生活中,大家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是很有争议的。但是现在很多人都是和平分手的,所以关于离婚的财产也是可以做一些商议的,如果说需要列举相关的证明,还是需要有人员的签字盖章或者单位盖章。
《公证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