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在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据。

2.《财产分割协定》的规定如下:

(1)协议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所等;

(2)协议各方之间的关系.形成共同原因及分割理由;

(3)实际状况和被分割财产的权利状况;

(4)财产分割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每一协议人所拥有的财产的实际状况和权利状况;

(6)分割后的财产交付和转让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负担;

(8)违反合同;

(9)与第三者有关的其他事项,如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等。

3.在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于按份共有的财产,按照已经存在的份额来划分;共同共有的财产,有当事人自由分割;

(2)如果共有人出卖其所占有的份额,则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3)不适宜分割的财产或被分割后有损毁价值的财产,应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办法处理;

(4)如果有共有人下落不明,他们的份额就会被保留;如果共有人死亡,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财产受益人将参与分配;

(5)如果共有财产上有债务负担,应明确各共有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及偿还方式;

(6)由于合伙企业终止等原因而分割财产时,应提交合伙关系或其他合作关系终止的证明;

(7)分割财产时,应考虑到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程度和共同经营和生活需要。划分家庭共同财产时,应当适当地照顾老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对无过错责任的人给予适当照顾;

(8)放弃法定应当分割财产的,权利人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放弃财产声明书;

(9)被分割的财产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和批准手续的,应当明确办理有关手续的时间。

一般说来,如果夫妻双方在分割财产时已经达成了协议,双方最好还是去公证处去公证,以免日后有一方反悔,不承认是自己订立的合同。公证处若进行公证,其法律效力将大大提高,必须予以执行。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