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住房贷款夫妻离婚后的处理方式是按有付首付款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另一方则以现金或货币方式支付,由一方取得房屋产权,而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的方式是完成过户处理,离婚房屋的产权归属一方,相应的贷款也属于一方。
(一)对于夫妻双方在婚前按揭房产有书面约定的,“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共同所有。
(二)对于婚前抵押房产无书面约定的,离婚时对抵押房屋的离婚后所有权归属.房产价值.增值及归还剩余贷款等问题依以下原则处理:
1.婚前抵押财产离婚后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关于婚前抵押房产在离婚后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原则上属于婚前财产的抵押人拥有。只有根据法律才能为他人居住或使用住房提供帮助。
2.婚前抵押财产中财产的价值问题。对于一方在婚前已经交付的房款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金额按照夫妻共有原则处理。
3.婚前抵押财产增值部分的处理。婚后共同还贷、增值的婚前抵押财产,是以一方婚前付清首付款为基础,并以婚后共同还贷为基础的。依据公平原则,应按照个人交付额及婚后共同还贷额的比例,将其分开处理。
4.对于尚未偿还抵押贷款尚未偿还的婚前抵押房产,按照上述原则,对房产进行分割处理后,由房产的继续使用人(所有人)进行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