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筑标准.户型面积和销售价格,限制使用权的使用和处置,实行政府与购房者按份共有产权。
1.能够减轻小住房共有人购买住房的经济压力,无需单独承担购买住房的费用。
2.个人住房需要可以进一步得到满足,两个人或两个家庭可以通过共同购买住房的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需要等作用。
3.产权责任明确,寻租空间较小。
4.有利于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规范对共有产权住房的建设和经营管理。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