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免定罪的案件中,可不进行判决,因为定罪免诉的适用条件为:既有下述条件,又有下述条件:(1)被告人的行为触犯刑法,并已构成犯罪;(2)根据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处罚的情节。检察机关既已决定不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那么也将不再多此一举地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批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