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说的超期羁押就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公安机关,检察院对其采取了强制羁押措施,超过法定期限就称为超羁押。拘禁期最长为警察机构37天,拘押时间最长为7个月,两者合二为一,一般为8个月零7天。有没有超过期限要分阶段。
一般来说,拘留期最长为37天,拘留时间为37天,未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拘留时间为37天,必须获释,如检察机关在批捕后,再加上拘留的37天即8个月零7天,检察院仍未提出起诉,则必须予以释放,不然就叫超期羁押;检察院起诉到法院,一般是两个半月宣判,超过两个半月法定办案期限,尚未结案,属超拘留。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5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