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离婚案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其婚姻关系的请求。控告一方为原告,被诉一方当事人为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了诉讼义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满足四个条件。
由于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起诉离婚程序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的条件,并且具有自己的特点:①原告必须是与该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②有明确的被告;③具体的诉讼要求和事实、理由;④属于法院管辖范围。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地域管辖。提出离婚的当事人,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符合以上四项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或复印。起诉书内容包括: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和目前地址;②起诉要求和依据的事实和理由;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法院裁定受理案件,离婚诉讼程序随即启动。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