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员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以公告方式向失踪人员送达诉讼文书。”
民法典第84条明确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使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不能送达的,公告送达。从公告之日起60天内,即视为送达。"法庭以公告方式将诉讼文书送达被告,不论被告是否看见,均视为送达,在法庭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并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