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李某某,女,汉族,19XX年X月XX日,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某新公寓X幢XX号,手机号:被告吴某某,男,汉族,19XX,X月X日出生,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新居X幢XX号XXX室,身份证号码:,来电:要求:1.依法判决被告履行离婚协议义务,将要坐落于南京市鼓楼区某某新居X幢XX号房.XXX室房屋产权过户;

2.依法判决被告将苏ADSXXX汽车(价值10万元)交给原告,并办理过户手续;

3.该案件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实原因:1992年,原告李某某与被告吴某某登记结婚,于1993年X月XX日,夫妻二人的婚生子为小吴某某。由于原告和被告的感情破裂,2011年X月XX日,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并到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领取了离婚证书。根据这个协议,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约定如下:在南京市鼓楼区某公寓X幢XX号及XXX室.XXX室及XX室.XXX室共四套房屋产权为李某某.小吴某某共有;苏ADSXXX车一辆归李某某所有,在8个月内办理过户。

目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某某新居X幢XX号XXX室.XXX室两套房屋的产权证登记在被告和小吴某某的名下;位于鼓楼区某某新寓X幢XX号XXX室。而被被告实际拥有使用。目前,原被告双方已离婚10个月,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履行离婚协议的义务,对上述房屋进行变更,并将苏ADSxxx福特汽车交给原告,并多次催促被告履行离婚协议义务,以变更上述产权。

鉴于上述情况,原告认为被告未能履行离婚协议义务,已严重侵害原告的合法权益,现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特提出诉讼,请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于xx年xx月xx日,因离婚财产分割产生纠纷,双方在此期间不能通过协议离婚。所以,选择诉讼方式离婚,解决纠纷都是必然的。这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份关于离婚财产纠纷起诉状的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可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网上律师。

相关法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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