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就离婚的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进行离婚财产公证。如果协议离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进行财产公证。如果法院对夫妻财产分割作出判决,当判决生效时,离婚财产分割才会生效,所以,诉讼离婚也不需要离婚财产公证。然而,现实生活却并非如此简单,很多时候离婚证都没有办下来,双方又达成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一方要确定离婚财产分割,万一对方变卦了,这时就要办理离婚财产公证。
1.当事人准备好有关材料,通常双方签署的合同都是空出来的,要等公证人审核修改合同后,才能在公证人面前签字。
2.双方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交公证申请,填写申请表。
3.公证申请受理后,公证人对离婚财产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查,并对当事人的合同进行了审查;询问当事人的合同是否存在欺诈和误导。当事双方要如实回答公证人的询问,公证人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知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所承担的法律义务及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人完成公证,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