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分割公房使用权应遵循以下原则:
1.照顾抚养孩子的一方。
2.在平等的条件下,男子和妇女照顾女性。
3.照顾有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照顾无过错方。
5.参照房屋所有权人(单位)的意见,裁定判给男方或女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