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有婚外情离婚能不能多分财产?婚姻关系法第46条第2款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同住而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可以看出,法律并非规定有外遇方的权利被分割或分割以保证无过错方权益,相反,应赋予无过错方以请求赔偿的权利,这一主张应与离婚诉讼同时提起,若不允许离婚,则无过错方无法根据这一条款要求赔偿损失;而当无过错方是离婚诉讼的被告,如果当时未提出损害赔偿,也可以在离婚一年内提出。
此外,该法并非单纯采用“婚外情”的概念,而是“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同居”,这是指有配偶的人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而这种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需要无过错方来证明。但是总的来说,由于其中一方有婚外情,提出离婚,另一方在分割财产方面会有一定的优势,作为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应注意对家庭共有财产、对方外遇证据的收集和举证等,这样才能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提起离婚诉讼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作出判决时,除根据法律规定和结合实际情况外,还应遵循一些原则。而且如果现在要问离婚财产是什么分的,实际上也就是法院在对财产分割进行判决时,应具体参照哪些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