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后房地产变更名称所需材料如下:(1)房屋分割(时);(2)离婚财产归属协议;一方申请登记的,要求提出离婚财产归属公证协议(时);(3)有效的法院判决和副本(时);(4)判决中明确规定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时);(6)房产证;(7)身份证明和复印件。
2.离婚后房产证改名需要的手续如下:(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离婚判决不需要经过公证;(2)到交易中心去绘图;(3)去房管局办理契税免征申请;(4)办理契税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5)取证。3.房产变更在离婚后发生的费用:(1)契税,即按产价2%;(2)印花税,即万分之五。(3)登记费用为80.00元;(4)交易费用为2%(按产价);(5)工资为2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