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财产是婚姻双方已取得的财产,新《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中一方的财产应归夫妻一方所有。除法律规定外,在夫妻一方取得财产时,也可能是夫妻双方以书面协议的方式,就婚前或婚后财产达成一致,约定一人或一方所有财产,对一方所有财产,即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可以称为法定的个人财产,在原则上不必分割。
1.有婚前财产协议书的;现在再婚夫妻一般都有自己的婚前财产,为避免日后在财产上出现分歧,或离婚时财产分割发生矛盾,故而再婚婚姻登记前对各自婚前财产进行协商,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预防万一。这一现象在城市中多于农村。若按约定履行离婚时婚前财产分割,减少婚前财产分割处理的矛盾。结婚后财产的分割,这一点不用说,按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来分割。
2.无婚前财产约定的,在再婚离婚时,婚前财产,有证据能够证明婚前财产的,属于个人的财产。依照谁的财产分配给谁。无法证明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的,一般应按婚后财产分割(对方承认属于婚前财产的除外)。
3.再婚结婚后有协议的,也按协议执行。已婚夫妇就婚前财产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有两种情况:a、同意婚前财产按婚前财产处理,签订财产协议的,按协议书规定处理婚前财产。b.同意将婚前财产按共有财产处理,订立财产协议的,离婚时按共有财产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