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用自己的财产支付首付款,然后向银行贷款,结婚后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人名下的,离婚时可以认定该不动产为不动产所有人的个人财产,未还清的贷款是不动产所有人的个人债务。结婚前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按照约定办理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用个人财产先付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人名下的,离异后,双方应协商解决。

如依前款规定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人民法院可判决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夫妻二人共同偿还贷款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对另一方进行财产登记,应当予以赔偿。

相关法条

《新婚姻法解释三全文》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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