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以下财产,归于夫妇共有:1.薪金;2.生产.营业收入;3.知识产权收入;4.继承或捐赠所得财产;5.其他应归共有财产。新婚财产分割法中,按照《婚姻法解释第2条》的精神,增值部分是以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投资在婚后所获得的利益为基础,这种收益法也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双方在共同拥有的财产上有同等的权利。
财产权的分割问题是离婚的一个重要问题,离婚时要注意财产权,同时要注意抚养和减少对家庭的伤害。离异是夫妻对待感情的一种方式,大家都希望婚姻美满,离婚是一个长期痛苦的过程。对新婚姻法离婚财产相关的法律知识有了更好的了解,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不受伤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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