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取得产权证的《婚姻法》规定:一方婚前财产是夫妻一方的财产。《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在此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拥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继续而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在婚前,夫妻一方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并且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这套房子无疑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对方没有权利要求分割。
2.婚后取得产权证还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对方没有权利要求分割。产权证书虽是物权凭证,但并不意味着结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应为婚后财产,关键要看产权情况,即夫妻一方在婚前是否已付清全部房款,既对房屋权利也是在婚前取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