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公房,也叫“房改房”,是职工将公房按货币分配给职工,职工按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从而对所购房屋拥有部分产权或全部产权的住房。公共住房实际上是卖给夫妇,而非仅仅卖给一对夫妇。按照一定福利政策购买的房屋,往往与夫妻职务、等级、工龄等挂钩,买价往往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而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形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处理此类房屋的争议十分棘手。

至于公房售后如何划分,《婚姻法解释(二)》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1)双方在竞标中取得房屋。当事人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以竞价方式取得的,应当允许;

(二)拍卖房屋的双方分割方价款。也就是说,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对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㈢一方获得所有权,另一方给予对方相应的经济赔偿。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价对房屋进行估价,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对方相应的补偿;关于离婚按揭的分配问题,我将将其整理成书。因为按揭房登记的情况不同,各种做法还需要大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如果需要,可委托专业律师在我们网站上为您服务。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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