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款出资购买一方,并登记在自己名下,无论钱是自己的还是父母的,显然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买一方全款出资,但登记在另一方名下,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双方是否有协议约定,在对方名下登记的理由等。一般而言,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完全给予对方,另一种还是双方共有。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