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近代社会中,夫妻共同财产逐渐呈现出新的特征,主要是:(一)共同财产的种类越来越多,除以前单纯的钱和普通家具.电器.珠宝等实物物品外,股票.房地产.经营权.知识产权等有形.无形财产不断出现。㈡共同财产数额增加。过去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仅涉及一些简单的家俱和日用品,仅采用简易程序处理。但伴随着共同财产种类的增加,不少离婚案件因共同财产数额巨大,只能适用普通程序,增加分割难度。(三)夫妻共同财产的举证.取证更加困难,财产的转让日益增多。

离婚前,很多当事人都会对有关财产进行处置,甚至伪造借条,结果在分割共同财产时,财产损失惨重,共同债务反而增加。(四)法律规定滞后,增加了处理的难度。婚姻法律及有关解释虽然规定了夫妻的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但只在原则上有所规定,未作具体细化。《婚姻法》第17条及《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夫妇共有财产主要有:1.薪金;2.生产.经营收入;3.知识产权收入;4.继承或捐赠所得财产;但是,这并不包括明确仅属于夫妻一方的赠与或继承;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获得的收益;(1)一方将自己的财产投入到公司或企业中所获得的收益中。

如投资所获收益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则该公司或企业经营所得的利润,如股权分红等,应视为夫妻共有财产。(2)一方以私人财产出租。一般认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租金属于共同共有。(3)其他情况。在具体实务上,法院一般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对各种形式的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上是否存在增值,是基于财产本身价值还是基于夫妻共同行为而产生,前者的原则是由个人拥有,而非共同共有。6.男女双方实际获得或应当获得的住房津贴.住房公积金;7.夫妻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抚恤金.破产安置补偿。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