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关于婚姻关系的司法解释(二),由于婚前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并且取得了房产证,则该房屋为婚前财产。所以,离婚时,对方没有权利要求分割,连毛毛也不能分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