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法效果是指公证法中公证法的效力和法律作用。对于公证的法律效力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公证暂行条例》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归纳起来,其主要内容包括:1.法定证据效力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经公证程序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法院应以事实认定为依据。
2.强制执行效力是指对公证机构授予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如债务人不履行,债权人可持公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而无需经过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88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3.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当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某些法律行为必须以公证的形式设立.在变更或终止时,公证即成为相应的法律行为.变更.终止的必要条件。此外,如果根据国际惯例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设立某些法律行为.变更或终止必须经过公证,则公证也成为其成立要件。但是在这个时候也是允许公民进行公证的,而且通常在公证处之后,房屋的法律效力自然也会比较高。实际上,有许多男女即将结婚,都会在婚前选择对财产进行公证,这样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避免婚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三)合同成立在先的。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