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是刑事强制措施之一,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且是否会被判刑,要看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两者之间没有直接联系。在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之后,最好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了解有关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嫌疑人的相关诉讼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