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后,继续进行刑事侦查。1.犯罪嫌疑人在被逮捕之后,被调查的拘留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事情很复杂,期满后不能结案,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期一个月。
2.公安机关对已查明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足够,并写出检控意见书,连同卷宗材料.证据一并移交同级检察院审查。
3.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4.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如需补充侦查,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自行侦查。对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不超过1个月的时间补充侦查。补查以二次为限。人民检察院移送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5.人民检察院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查清,证据确实、充分,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依照审判权限,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6.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内作出判决,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我国对于类型犯罪的案件在处理时,都有明确的程序性规定。比方说,批准逮捕并非公安机关亲自操办,首先是要提出申请,然后经检察机关同意后才能执行。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三百八十二条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退回本院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期限、次数按照本条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