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配偶者与另一方有子女并不一定构成重婚罪,因此,法律上明确规定,丈夫有女有子并不一定构成重婚,应以(1)法律规定的重婚为:(1)法定重婚,即前次婚姻未解除,又与另一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如果双方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无论是否同居,或是否结婚,就形成了重婚。
(2)事实重婚:即前一段婚姻没有解除,并以夫妻的名义(或关系)与其他人一起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实际上已经构成重婚。“重婚”是一种违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立法一直坚持保护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在重婚犯罪中,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