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抚养权的争夺权不能一概而论,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应由法院作出裁决。法庭裁定抚养权归属,一般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下列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孩子年龄等。
2.离婚后,配偶一方或双方的状况或抚养能力有很大变化时,可以随时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要求。儿童抚养权的变更,一般先由当事人协商决定,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可以向法院申请法院判决变的更加。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法院应予以支持:1)与子女同住的一方由于疾病严重或因残疾而无法继续抚养子女;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赡养义务或存在虐待子女的情况,十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和另一方生活在一起对子女身心健了康有不利影响的;另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之。按照“以人为本”原则,只要具备上述任何一项条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