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诉讼即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体诉讼程序如下:起诉:写好起诉书,向法院递交申诉。接受:符合法定条件的,7天内由法院立案。对未达到法定条件的,在7日内不予受理。审前准备:1、审理前的工作:(1)于5日内向被告送达诉状副本,被告15天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复件送达原告。
(2)向原审被告人和合议庭成员告知其诉讼权利(3)审查诉讼材料,并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人民法院自行取证的范围)(4)当事人的追加。开审:1.时间:答辩期结束后,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2.程序:在开庭3天前通知当事人,以传票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3.确定开庭日期:开庭前3天公布当事人姓名.案件由、开庭时间.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适用该判决、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