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中一方已获得的财产。配偶一方婚前财产,无论是动产或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均受法律保护。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关键在于取得财产权利的时间是在婚姻之前。若物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结婚后实际拥有该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例如婚前一方接受一方的继承,结婚后才分割的遗产,尽管这种遗产实际上是婚后得到的,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已经取得,因此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继续而变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3.婚前财产因婚后共同生活而自然毁损.损失.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以支持。配偶一方的财产是指婚前已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下列4种:(1)个人拥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获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从继承或捐赠而来的财产.资本收益和其他合法收入。(2)婚前一方已经取得的财产权,例如一方在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包括个人财产的婚前利息。(4)一方婚前以钱.股权等形式存在,婚后作为另一种形式的财产。婚姻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婚姻登记之日,婚姻登记前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登记日后一方单独取得或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殊约定,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简化财产关系,方便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若由个人出资购买,也可称为婚前财产。但是还是共同出资购买婚前双方,即属夫妻共有财产。在实务上,财产分割具有重要意义,也是离婚夫妻争夺的焦点。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三条_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