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藏匿.转让.出售.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造成夫妻共同财产再次分割的诉讼时效为两年。离异,一方隐匿.转让.变卖.破坏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有财产。申请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双方发现之日起算。
2.夫妻双方共有财产不能分开,请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漏分,请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日起计算。
3.请求变更或撤消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如果离婚时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或就财产分割问题提出异议,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当在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