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离婚时,双方自愿将共同财产协议归子女所有。《民法典》第九条规定:“公民自生至死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该法没有禁止未成年人拥有财产权。自然,未成年人的财产由监护人管理,监护人不得任意处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
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规定,它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赏、赠与、报酬,不能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定民事行为能力,主张上述行为无效。“如果父母双方自愿同意,将共同财产归子女所有,则定为赠与。共有财产所有人达成协议,有权将共同财产的全部或部分赠与第三方。按照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有权接受赠与,并且父母双方自愿将共同财产协议赠与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从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下列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