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抵押房屋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婚前抵押购买方式;2.以个人名义购买;3.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房产证书;4.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但是有一个例外:如果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双方就共同购买的房屋达成了一致意见,那么就可以确认所购房屋为共同共有并出资。此时此刻,即使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照分割的原则处理。这一观点考虑了婚前购买按揭房行为和产权登记的相关性。
房产证明书是取得所有权的标志。房产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取得,只是婚前买房期待权的延续,而房产管理部门对房产证的发放,其实就是一方在婚后就演变成一种财产权利。一方用婚前个人储蓄购买有形财产的归属问题,因为这仅仅是原有财产的价值存在形式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开始于婚前,所谓“一方个人财产”,因此,未偿还的贷款为个人债务。共有物偿还贷款的行为不改变房屋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