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赠扶养协定为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双方和扶养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无违法乱纪.不损害公众利益.不违背社会道德规范的遗赠扶养协议即具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必须遵守,切实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得任意变更或解除。一方若要变更或解除,须征得对方同意。遗产是立遗嘱人的单方法律行为,无需他人同意就可以产生法律效力。遗产既可以单方面缔结遗嘱,也可以在任何时候改变其内容,也可以在任何时候改变原来的遗嘱,并建立新遗嘱。
2.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的.相互附加的,它体现的是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而且,遗产所有者在其生前就以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遗赠给国家.一个集体或个人的行为,不以受赠人为其尽扶养义务为条件。
3.遗赠扶养协议不仅规定了遗产的内容,而且规定了扶养的内容。但遗产只是遗赠财产,并无扶养内容。
4.遗赠扶养协定自协议成立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而遗赠则自遗赠人死亡之日起生效。
《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