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及照顾子女及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2《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承担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赔偿,另一方应当赔偿。婚姻法律中有关由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