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妇女和男子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反悔,要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没有发现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应依法驳回该方的诉讼请求。
离婚时双方的财产情况都是明晰的,明知故犯,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不会出现欺诈、胁迫等情况,所以要重新分割离婚时的财产,这一要求法院无法支持。公民作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民事行为中有权行使民事权利,因此,法院对此应予以保护。
与此同时,法律要维护民事法律关系的稳定,对于由双方意思自治而订立的协议,如果没有法定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况,当事人就不能反悔。通过诉讼的方式作为债权人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假如你对离婚处分权还有什么疑问,或者你的权利受到侵犯,愿意为你提供详细的解答和热情的法律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