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由一方出资或与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房产,已在婚前取得完整产权,且已在房屋产权证上登记了一方姓名。如配偶双方对婚前和婚后的财产有重新约定时,则从其约定。
2.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为双方出资购买购房房屋的,应认定为赠予子女。
3.一方婚前购买房产是按揭的方式,在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当事人的姓名,而作为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办?一是夫妻双方对婚前财产有约定,那么从其约定,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约定,那也属于个人财产。
4.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作抵押,并有在银行抵押贷款,婚后通过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