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应准备下列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的还得带结婚证。(结婚时也是补办的)。2.关于协议内容的财产所有权证明。例如房产证书.没有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发票等可以证明房产性质的凭证等。3.双方已拟定协议书。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职业.地址,个人基本情况,财产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感,婚前财产的使用.维护.处分原则等。通常双方的签名和合同日期都是空缺的,要由公证人审阅修改协议,然后由公证人签署。
(二)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提交公证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我们不能接受委托他人代理或者委托他人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三)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人受理后,公证人对房产合同内容进行审查的权利证明。对当事人的合同进行审查,询问合同中是否存在欺诈或误导,双方要如实回答公证人的询问,公证人将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知双方在签订财产协议后所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一方配合公证员做好公证的谈话笔录,签名确认笔录。
(四)双方在公证人面前签署婚前财产协议书。此时,婚前财产公证的办理手续已经完成。在婚前财产公证中,“情、钱、情、利”一直是当前争论的焦点。自然,人们对婚前财产公证这一新兴事物有着一个认识和适应的阶段。实际上,对婚姻双方进行婚姻登记,并自愿接受婚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那么,对于同样保障夫妻双方财产权益的婚前财产公证也应理性看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