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确实存在困难,可以适当降低比例。另外一方没有工作,如果他有劳动能力,则应通过自身的努力,寻找适合自己的职业并取得报酬,以满足子女的生活和学习需求。一般而言,如果只是暂时无能为力的给予可以选择与对方协商后补足,如果是紧急情况确实难以解决,也可选择与对方协商,看对方是否能够理解。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条,一般到子女十八岁为止,抚育费的给付期限。十六岁或不满十八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又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育费。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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