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要视具体的严重性而定,稍许并不过分。配偶离婚后的任何一段时间,如果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了很大变化,都可以提出要求变更抚养权。离异时抚养权的归属,可协商处理,一旦无法达成协议,由法院作出必要的裁决。法庭裁定抚养权归属,一般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下列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孩子年龄等。
2.离婚后,配偶一方或双方的状况或抚养能力有很大变化时,可以随时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要求。儿童抚养权的变更,一般先由当事人协商决定,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可以向法院申请法院判决变的更加。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法院应予以支持:1)与子女同住的一方由于疾病严重或因残疾而无法继续抚养子女;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赡养义务或存在虐待子女的情况,十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和另一方生活在一起对子女身心健了康有不利影响的;另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之。按照“以人为本”原则,只要具备上述任何一项条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