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拆迁前已具备,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虽然是拆迁,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发生纠纷。
(3)有些开发企业为增加收益,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提供更多的小区服务,适当收取一些费用就是一个较好的解决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