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临时性的刑事强制措施,主要针对涉嫌重大罪行的人采取,拘留期限为三天,但可延长至七天;如有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多次作案情况之一,也可延长至30日。如警方超期羁押,则超期者应予以赔偿。
刑法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可优先拘留:㈠正在准备犯罪;犯下罪行或犯下罪行后立即被发觉的;㈡被害人或现场亲眼看到的指认他犯罪的;(三)在附近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亡或在逃的;(五)有破坏、伪造证据或串供的;(六)不陈述真实姓名、住址;(七)有流窜作案,多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