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法转让、出租、抵押、以划拨方式或者非法转让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转让。依照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的,应当及时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