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215条中,《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期为二年。请求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上一段所述期间,以法律文件规定的履行期最后一天开始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在规定的每个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法律文件没有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件生效之日起计算。」《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的或无法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向父母索取抚养费。」
若离婚后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则另一方可向初审法院提出请求,由初审法院教育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以促使其履行抚养孩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