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约60%的由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中存在对子女抚养权的争夺,除尊重子女个人意见外,最有可能搜集有关有利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面:
1.取得双方基本条件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等,通过对双方基本条件的对比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别不大,但不表示就没有差别。例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对于争取子女抚养权尤其重要,因为直接抚育人的思想品质,将直接影响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证据很多时,真正带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