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女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随母亲生活,母亲有下列情况之一,能与父母同住: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它严重疾病,子女不应与其同住的;2.有不尽抚养条件抚养义务,且父母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小孩确实不能跟母亲生活。
(二)两岁以上的子女对于两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父母和母亲都要求随他们一起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给予优先考虑:
1.已经进行绝育手术或由于其他原因失去生育能力;
2.儿童随生活时间延长,生活环境的改变对儿童健康成长有明显不利;
3.另一方有其他子女且无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有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