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探视权造成阻碍的,可请求法院执行。还可提起诉讼要求改变抚养权。拒绝执行有关抚养费、抚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决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相关个人及单位有责任协助执行。
但应注意,在此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绝履行协助责任的相关个人和单位,而非子女。由于探望权纠纷案件涉及到人身问题,如果执行不当,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法院依法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绝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实行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得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实施强制。再者,如果孩子已经年满10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